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教材征订的通知
日期:2023-05-19  发布人: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教材征订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材征订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教材按时发放,现将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研室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讲教师或教研室根据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以及我校教材选用要求结合课程以往教材选用情况,提出课程教材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填写《XX学院XX教材选用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所属教研室、二级学院进行审核

2.二级学院完成《XX学院XX教材选用申报表》附件1核,院长签字盖章确认后,填写《20XX-20XX学年第X学期XX学院教材征订清册》(附件2)

3.《XX学院XX教材选用申报表》和《20XX-20XX学年第X学期XX学院教材征订清册纸质版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526同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材科。

二、教材选用原则

1.选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学生专业水平以及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的教材。

2.应选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优先选用、征订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精品教材“十”与“十”规划教材;优先使用教育部、省教育教学委员会推荐的教材;要求近3年出版再版的新教材使用比例应达到80%以上。

3.思想政治类课程教材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选用。另外,根据教育部、中宣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文件精神,开设了“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的学院务必“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具体课程及教材清单参照《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名单》(附件3)。

4.开课方式线上课程,优先选用超星、智慧树平台推荐的教材,如果指定平台无推荐教材,且以往选用教材与课程内容出入较大,适配度较低,则不再征订。

5.杜绝选用编写水平不高的教材、包销教材、二渠道教材以及费用较高的教材。

三、具体要求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公共课)相关教材,由开课单位提供教材信息。

2.本单位教材征订表中要涵盖本单位所有年级专业使用的所用教材信息,使用年级和专业不应为全称允许简写或缩写,材征订表中禁止合并年级/专业订购。

3.教师用书征订,由开课单位负责征订,若教师用书与以前版本一致原则上不再征订,请继续使用往年教材,若有新增教师,只增订对应数量的教师用书。

4.教材征订结束后,若补订\新增\变更\取消教材,需重新提《教材选用申报表》并通过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5.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教材。除新开设课程教材,原有课程在本次教材选用中,若再更换教材的,务必在对应课程的《教材选用申报表》选用理由一栏中,列出之前选用的教材信息和更换理由。

教材征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切实加强教材选用管理,认真做好教材选用任务的落实,把好教材选用的审核关,确保教材的适用性,不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违背教材选用原则和因工作疏忽导致漏订、多订和错订的,责任由当事者负责。

附件:

1.XX学院XX教材选用申报表

2.20XX-20XX学年第X学期XX学院教材征订清册

3.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名单

 


附件1 XX学院XX教材选用申报表.doc

附件2 20XX-20XX学年第X学期XX学院教材征订清册.xlsx

附件3 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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